关键词:
多元利益主体
传统村落
乡村旅游开发
利益诉求
摘要:
传统村落作为我国农耕文明的主要空间载体,蕴含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是中华民族记忆和文化自信的根基所在。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传统村落就此湮没于浩渺历史之中,传统村落保护模式亟需创新。新时期,乡村旅游开发作为我国旅游产业的热点,受到旅游市场热捧。传统村落所特有的资源禀赋优势具有极强的开发潜力,同时经由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对于挖掘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造血功能”大有裨益。由于传统村落的脆弱性、旅游市场的不确定性、各主体行为的异质性等问题存在,在制定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决策前,必须对其旅游开发潜力进行评价,甄别其旅游开发的适合情况,以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还必须对于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作出合理分析,进行科学干预,协调各主体间利益博弈冲突的关系。鉴于此,本文以漳州市45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整理、实地调研、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在阐述本文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方法与目的、思路与对象的基础上(第一章);明确界定相关概念,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博弈理论、共生理论为研究视角,对学界研究进展进行述评(第二章);通过构建旅游开发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借助熵值法对传统村落进行评价,确定田螺坑村、塔下村、山重村位居前三名村落作为本次多元利益主体研究的主要村落(第三章);运用专家咨询法将多元利益主体确定为核心层、支持层、边缘层,其中核心层利益主体为主管单位、旅游经营者、村民和游客四大主体。采用李克特五分量表对其利益诉求倾向进行问卷调查,结合因子分析法对数据作处理(第四章);通过利益诉求倾向分析结果,运用博弈分析法,对不同开发阶段的情境下各主体博弈行为进行求解,分析其矛盾冲突及均衡状态干预(第五章);最后,给出本文研究的结论与策略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结果为:(1)漳州市“国家级”传统村落虽然具有较强的资源禀赋优势,但仍然存在资源错配的情况。旅游开发的潜力评价结果表明,以田螺坑村、塔下村、山重村为代表的村落具备较强旅游开发潜力,且在实际生活中,旅游开发活动已然开始。(2)在对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倾向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具有一定的共性和个性。共性的部分在于对于传统村落资源的保护已经形成一定的共识,个性的部分在于各自的角色与作用不同,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是明确且强烈的。(3)由于各主体利益诉求倾向的复杂性,在不同旅游开发阶段的具体情境下,其表现与决策行为是完全不同的。由此带来复杂的博弈行为的出现,为避免冲突和实现各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在博弈过程中就需要多方合作。经由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旅游开发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一项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实现内生动力与外部力量相协调,最终实现各主体在传统村落的共生发展。因此,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对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分配、共生发展作出机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