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乡村旅游
适宜性评价
旅游扶贫重点村
摘要:
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旅游产业的发展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村就业岗位,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经济得到发展,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已经成为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就要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前进行科学准确旅游资源评价,合理评价旅游资源、挖掘有价值的潜在旅游资源,是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首要基础。旅游资源的评价既有自然资源的物理客观属性的优劣,也需要从供给、需求角度的旅游资源评估,同时,土地评价技术也影响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交通、区位、感知等综合性的技术评价和体验性评价也是乡村旅游资源评价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阜平县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2020年脱贫攻坚“摘帽”的典型山区县,虽然自然条件较差,但自然旅游资源优越,且有着浓厚的红色人文基因,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有较好的基础条件。阜平县政府提出了打造全域旅游的概念,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全县旅游发展,为了使全域乡村旅游开发更科学更精准,使有限的地方政府财力用在刀刃上,精准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旅游景点,亟需对县级筛选的基础条件好、人文条件好的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科学的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
本研究借鉴了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流程和方法,以阜平县38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为评价对象,依据开发适宜性、旅游区位、旅游环境容量等相关理论,构建了环境资源评价指标体系,针对乡村基础条件、开发利用条件和乡村发展潜力等环境资源进行分析;同时构建人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从乡村生活、生产和文化吸引度三个方面对人文资源进行分析。运用层次分析法,通过大量的资源调查、数据收集、模型运算,得出理论评价结果,并与阜平县现实开发过程进行了比较分析,基本符合实践开发进程。评价过程将研究村落分为四种开发类型,包括15个乡村旅游优先开发型村落,5个乡村旅游次级开发型村落,3个乡村旅游选择开发型村落以及15个乡村旅游不宜开发型村落。以骆驼湾村、广安村、三官村、店房村、苍山村、北栗元铺村和羊道村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乡村旅游优先开发型村落提出通过城乡合作与网络宣传构建乡村旅游区域重心,创造乡村旅游IP的策略建议;次级开发型村落应创新田园体验,同时创造出能够吸纳更多劳动力的岗位;选择开发型村落要在保护传统民居的同时,注重人才建设;不宜开发型村落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等待发展机会。本文以县域整体视域研究乡村旅游开发适宜性,兼顾了旅游资源的环境要素和人文要素,考虑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治理、人文保护与传承等多学科交叉知识,符合新发展理念,可以统筹协调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同步发展,也可以统筹协调基础建设与全面振兴的发展步伐,研究成果可复制,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