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马克思
分配正义
当代价值
公平正义
摘要:
分配正义,是“社会或国家在分配上给每个人以其应有。”1马克思对分配正义思想的论述虽然分散,但的确拥有他的分配正义思想。研究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对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意义。自上个世纪70年代,塔克提出对马克思是否拥有正义思想的批判性解读后,这一争论和马克思的分配正义问题的争论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的热门话题,本文在分析这两大争论的基础上,从发展史的视角研究了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产生、发展与理论价值。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渊源上,马克思批判性地继承了前人的思想,其中包括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分配的理论,古典哲学中关于正义的理论,空想社会主义中分配正义理论。在对以上理论研判的根基之上,吸纳了他们关于分配正义的科学成分。从整体上来看,马克思将他的分配正义思想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基础上,置于劳动生产和劳动异化的经济基础之上,置于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现实基础之上。马克思由于确立了实践是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通过把分配置于社会再生产的历史规定性下和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的现实之上,马克思实现了对分配认识的科学与价值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将分配的正义原则的渐进实现置于科学的现实的基础之上——从此,分配正义的实现不是理性演绎的结果,而是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的必然产物。立足于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的基本立场和方法,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在于:其一,生产决定分配,分配从属于生产;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其二,分配首先是生产资料的分配,即生产关系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劳动产品的分配性质和分配制度。其三,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相对应实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分配正义思想的存在可以说是历久弥新,因为每个时代都能围绕它形成不同的理论与实践。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按劳分配的主要理论,确定了按劳分配的具体内容,肯定了它的历史地位;斯大林彻底地变革了苏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试图解决因劳动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带来的贫富差距问题,但事实上违背了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东欧国家也根据具体国情选择了变革分配制度的道路。但总的来说,在对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继承上有所贡献,但过于机械,缺少对具体历史条件的分析,导致改革到后期弊大于利,影响了国家上层建筑,导致了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旁落。在中国,自建国以来,对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随时代的变化发展而探索出适合自己国情的分配制度。毛泽东非常重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力图通过改变分配关系,上层建筑等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进度;改革开放以后,党提出了““收入差距论”和“共同富裕论”,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科学地认识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分配正义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发展,才是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态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不止着力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改变世界。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研究最重要落脚到它对当代社会发展的启迪和指导。无论在中国社会还是在当今世界中,我们仍然要高度重视分配正义问题,针对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分配非正义现象,采取有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