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分配正义
交换正义
私有产权
市场机制
矫正
批判
摘要:
从古希腊哲学开始,人们对分配正义理解的共同之处在于“每个人得到他们的应得”,而不同时代对应得是什么、如何实现应得有不同认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强调让有功劳、美德的人得到成比例的报偿,旨在追求和谐有序的政治秩序。基督教义与中世纪的应得思想中包含按需与按劳分配,穷人从富人那里获得救助也是应得。在格劳秀斯之前的社会科学家那里已经诞生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观,即国家有义务帮助穷人获得基本生活保障。霍布斯等近代哲学家们关于分配正义思考的突出之处在于:在普遍肯定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肯定了社会与国家的重要作用。
若要进一步追究国家如何去保障包括个人生存等权利的实现,不得不将研究的视角深入到如何促进国家总财富的增加与经济效率的提升,正是在此种意义上经济学家们对分配正义的理解才和之前有了本质不同。重商主义主张通过贸易获得财富的正义观;重农学派在较为正确理解财富来源的基础上开始从生产领域以及阶级收入划分中认识分配应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吸收之前经济学思想基础上创立了更为成熟的以价值论为基础的分配理论,它在本质上也触及到了经济主体是否能以及应如何获得其应得的相关思考。该理论之下,三阶级分别按各自拥有的生产要素交换价值,在公平自由的市场上通过交换获得分配即是应得。而要真正理解经济学理论中的分配正义思想,须要深入经济学分配理论。
分配是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分配理论从经济学发展伊始就具有重要地位。斯密在《国富论》第一章论证了财富分配的自然顺序。以斯密为代表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论证的核心是:具有自然秩序特征的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能实现国民财富的最大化增长。他们首先深入经济生产领域,从物质财富的劳动生产出发,以劳动时间进行价值衡量,认为按交换价值交易即是等价公平。他们所坚持的三要素分配理论是以价值论和市场交换为基础,按要素贡献获得分配实际上是按要素在市场中的交换价值获得分配。所以认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分配正义思想离不开生产和交换视角,其分配正义需要依靠交换正义来实现。其分配正义含义一方面具有功利主义性质,即追求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与国民财富最大程度增加的分配方式,另一方面也包含“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传统哲学思想,只不过这里的应得大小是用交换正义去衡量,应得方式是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因此,生产与交换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分配正义实现的决定因素。“如果把分配理解为基本的、和生产及交换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经济活动维度,那么,这对经济伦理学意味着开启了一个关于分配公正的广泛和综合性的问题领域”,这是乔治·恩德勒在《经济伦理学大辞典》(2001)中的一个重要认识,也是我们研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分配正义思想的第一个重要视角。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分配正义的逻辑前提是私有产权,这是我们研究的第二个重要视角。和斯密同时代的哲学家们,比如洛克,从理论上论证了财产权的合理正义性,霍布斯、休谟对私有权和正义的等同性进行了分析。毋庸置疑市场机制是斯密经济学的理论核心,但是我们还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斯密虽没有特别论述但始终默认的市场交换前提是财产私有制。这同时也是要素分配的重要前提。要素私有才能进行要素交换,进而衡量贡献、要求报酬。另外,私有财产制度和“自利”观念是相互加强的关系:自利为了私有,私有促使自利。自利观念获得道德认可乃至盛行崇拜经历了一个重要的哲学思想转变过程。在时代大背景下,斯密从交换能够推动经济发展的视角为大众追逐私利辩护,并使得经济学和伦理学在学科体系上得以最终分离。也正是在维护私有制的重要目的之下,以交换正义为途径的要素分配正义才得以确立。这一视角之下我们还应进行另外一种反思:要素稀缺程度不同会带来要素分配的重大差异,稀缺程度越大其本身的价值越大,同时能够获得的分配也越大。李嘉图地租理论的分析说明了这一点,皮凯蒂认为这一原则并没有得到人们足够重视。这是发展市场经济必然拉大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值得我们思考。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辩护的市场机制,不仅仅包括交换价值逻辑和私有制逻辑,还包括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内外在秩序逻辑。具体来说包括经济自由、自然秩序、公平正义等。斯密认为市场经济本身运行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而自动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这是因为背后的“自然秩序”力量。“自然秩序”有其重要理论来源,“自然秩序”之所以形成具有其重要内在张力,即人性中的社会性一面。同时,“自然秩序”的实现也离不开法律制度保障以及政府干预。第三个重要视角便是关注市场机制运行所需要的内外在秩序及其重要保障要求。斯密从道德、法律与国家政策等多个视角分析了市场机制运行所必要的保障体系建设。比如,斯密的最小政府并不是完全排斥政府作用,相反政府需要采取很多政策措施去保障市场机制去自由实现它的“自然秩序”。穆勒的著作中也包含有需要我们再次分析领悟的幸福观思想和约制性自由观。相对于仅仅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