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金融科技
风险度量
GARCH-VaR模型
监管科技
摘要: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发展基础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发生了转变,金融产品的更迭与创新速度加快,催生了许多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科技已成为金融创新直接而明显的驱动力。金融科技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便利的同时,金融业务模式更加虚拟化,金融风险形势更加复杂多变,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政府层面也愈加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问题,一方面,新技术驱动金融创新带来了新的风险场景和风险特征,需要监管机构正本清浊“以科技对科技”去积极应对。另一方面,监管机构迫切需要获取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数据,面对金融机构报送的海量数据,有必要使用科技来提高处理效率和监管效能。本文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科技驱动型风险监管的相关概念着手,概述本文研究的理论依据,首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和监管状况做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广义范畴的互联网金融的市场风险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风险测量的实证研究,样本数据选取了基于2014年至2018年间1119个互联网金融指数的日收盘价,利用GARCH族模型的条件方差特性来刻画其收益率序列波动的变化,并结合VaR风险度量方法准确计算出风险值。实证分析发现:互联网金融指数收益率序列分布具有明显的尖峰厚尾特征,其波动显示出聚集性和条件异方差性,并且验证得出具有ARCH效应和杠杆效应。据此,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越低越好原则确立最优拟合的GARCH(1,1)模型,迭代计算出相应的条件方差、不同置信度水平下的分位数,利用VaR的计算公式得到互联网金融收益率序列在不同置信度水平下的风险值。其次,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测量模型可作为大数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重要环节,准确地对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进行测量能够使互联网金融数据信息转化为智能数据决策活动,从而实现智能化监测、动态化预警流程,为科技驱动型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支撑。然后,进一步对传统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得出依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构建“科技驱动型监管”体系是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必然选择。从构建原则、监管目标、监管机制、监管的应用场景方面分析了科技驱动型监管体系逻辑维度,为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寻找出路。最后,提出我国实行科技驱动型风险监管的对策建议,从深化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数据收集系统、建立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和加快科技驱动型监管研究和应用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