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区块链
数字版权
智能合约
摘要: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对未来信息化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已经在司法存证、版权保护、医疗服务等场景有了广泛深入的应用,展现出强大的技术优势。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区块链更是首次被纳入了国家五年规划,被列为“十四五”七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之一,规划指出未来区块链技术创新、平台创新、应用创新和监管创新的创新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作品的创作方式与传播方式,促进了数字版权产业的蓬勃发展。区块链技术凭借其去中心化、可追溯性、不可篡改性等技术优势,成为数字版权领域的创新性的技术手段,直击数字版权管理中存在的数字版权利益主体间利益分配不均、数字版权登记成本高且效率低、数字版权交易信息不透明且难以追踪、数字版权确权维权困难等痛点。区块链技术为数字版权管理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方案,以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兼具数字版权确权登记、数字版权交易、数字版权鉴权、数字版权维权的功能,发挥出提高数字版权管理的效率、增强数字版权管理的安全性以及平衡数字版权各方利益关系的价值。
区块链技术与数字版权的融合不断深入,依托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产业不断革新发展。然而,区块链技术在给数字版权管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将区块链运用于数字版权管理全过程仍存在着许多局限。这些局限具体体现在:首先,在数字版权登记方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登记只具备权利证明的能力,缺乏对数字作品独创性进行判断的能力,且不能确定数字作品的真正权利人,无法保证在区块链上登记的作品没有权属争议。其次,在数字版权交易方面,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特征在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性的同时,也限制了诸如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合同基本原则的适用,使得合同订立规则、合同履行规则、合同解除规则等合同具体规则的适用难以为继。再次,在对数字版权的利用方面,受制于区块链的技术局限,社会公众所享有的合理使用数字作品的权利和经过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在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中受到限制,打破了版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最后,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性与传统中心化监管之间存在矛盾,有效监管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区块链数字版权管理的健康发展。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版权管理确有局限之处,但正是这些局限指明了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方向,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要求,有望促进技术与法律的进一步衔接。
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版权管理中的种种局限,具体的解决方案为:第一,完善区块链下的版权确权登记制度,针对区块链无法判断作品独创性的问题,应建立区块链上的版权登记实质审查机制,设置相应的实质审查区块来检验作品的独创性。针对区块链有可能出现对数字作品抢先登记的问题,应构建区块链版权登记容错纠错机制,使得真正权利人能够通过异议登记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并通过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的融合,提高区块链识别重复作品的能力,保障作者的修改权。第二,完善区块链智能合约机制。在技术层面,通过硬分叉的方式保障交易双方的自由平等协商权利;在链上设置信用评价体系发挥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在法律层面,将智能合约纳入现有的版权法体系,用法律规范技术规则。第三,通过“合理使用清单”模式和“法定许可通知”模式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使用数字作品、通过法定许可使用数字作品的权利。第四,构建数字版权监管机制。针对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技术特性,构建多元主体共同监管的联盟链,发挥联盟链多中心的技术特性,将监管主体延伸至政府、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同时要加强法治思维在区块链监管之中的运用,加快构建配套的法律法规,辅之以完善的行业规范;统一区块链国家与行业标准,实现区块链的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