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区块链
数字票据
纸质票据
智能合约
票据规则
摘要:
本文讨论的是区块链背景之下的数字票据法律制度构建。由于传统纸质票据和央行构建的电子商业汇票,在天然载体和交易模式方面存在缺陷,加之我国《票据法》颁布试行至今未进行较大修改,滞后性明显,以致票据市场乱象频发,近年发生的票据大案所牵涉的金额与用户规模都非常大,极大地扰乱了票据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交易秩序。因此亟需对当前票据进行创新,并完善我国票据法律制度,以此引导票据市场各类主体的票据行为,减少票据市场乱象,稳定票据市场秩序。
区块链技术是当下非常热门的一项新技术,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已具备了去中心化、去信任、时间戳和智能合约等特性,而这些特性天然地与票据的某些属性相契合,区块链技术由此受到了票据市场的极大青睐。通过区块链技术与票据的完美结合,一种全新的票据形式,即区块链数字票据,也称数字票据,就此诞生。区块链数字票据在载体形式、交易模式等方面与传统票据截然不同,更加安全、高效、便捷,也更加符合当前的数字化交易和电子化支付发展趋势。
究其本质,区块链数字票据仍属于票据范畴,是票据形式的进一步创新与发展,仍需遵守票据基本属性和传统票据制度。但同时,作为一种全新的票据形式,区块链数字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和现行电子商业汇票存在诸多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对我国现有票据法律制度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鉴于区块链数字票据的特性,其与现行票据法律制度在票据、签章和交付等基本概念、票据行为规则、票据抗辩规则、票据权利救济规则以及票据法律责任规则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协调之处,现行票据法律制度无法直接适用于数字票据,亟需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改与完善。
由于现行《票据法》立法久远,制定之时前瞻性不足,而且自颁布以来只进行过一次微小修改,与票据市场的迅猛发展相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极大地束缚了数字票据的发展。如今,修改《票据法》、制定区块链数字票据法律规则已迫在眉睫。根据数字票据与现行票据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提出构建我国区块链数字票据法律制度的构想:第一,明确数字票据法律制度的规范制定模式,现阶段的理想方式是采用修改《票据法》与数字票据规章并行的模式;第二,重新界定“票据”、“签章”和“交付”等概念,明确数字票据法律地位;第三,对现行票据行为规则进行完善,包括可逆性票据背书、票据背书消极条件、空白与拆分背书等内容;第四,修正现行票据抗辩规则,取消适用相关落后规则;第五,在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失灵之下,创新数字票据丧失的权利救济规则;第六,完善现行票据法律责任制度,重构数字票据伪造、变造责任,明确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法律责任和电子认证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通过以上制度构想,以期完善票据法律制度,打破数字票据发展的制度困境,促进数字票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