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理性的事实
道德法则
类比
目的论
摘要: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对道德法则演绎的失败,表明想通过无条件者(自由)证明无条件者(道德法则)这种论证思路存在着的困难,因为它本身就违拂了康德的理论哲学。理论哲学中,无条件者仅仅作为调节性的理念而悬拟地存在(Problematisch),任何把它当做客观实在的观点都只是一个幻象,是理性的误用。对康德来讲,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是并行不悖的,它们都属于同一个理性,现在出现了矛盾,只能说明这种论证方法不正确,康德要为道德法则消除论证上的困难,就必须另辟蹊径。“理性的事实”就是康德新的论证策略的尝试。1康德使用“理性的事实”这个概念作为道德法则的论证基础,对此很多学者认为是康德放弃诉诸证明的方法而回到前批判时期的独断论,是理论上的倒退。本文试图指出,“理性的事实”不是凭空出现的,它作为道德法则的论证基础是有其深厚的根基的,能够和康德的哲学体系相契合并且能够得到康德整个哲学体系的支撑。
“理性的事实”揭示了康德哲学中两个非常关键的要素:类比和目的论。目的论给予道德法则先天的必然性,类比则使得无条件者能够通过有条件者而被叙述。“理性的事实”这个词本身也揭示了这种联系——既是“理性的”,非经验的,同时又是一个“事实”。
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对道德法则的演绎,并指出此一演绎并没有能够成功地证明道德法则的合法性;第二部分分析了“理性的事实”这一概念,并指出它作为新的论证策略是如何可能的;第三部分则简述了论证道德基础的另一“事实”——同情。通过叔本华和休谟用这一“事实”对道德基础的证明,反观康德的论证,指出“理性的事实”作为新的研究思路,不仅改进了康德自己的理论,而且也超越了传统经验主义的道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