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苗族
乡土社会
民俗文化
社会治理
摘要:
民俗文化集中显现在乡土社会,是根植于乡土社会的民生实践,在官方化与民间化的循环往复中传承扩布了数千年,有着颠覆性和创造性的力量。靖州三锹苗族以纷繁复杂的民俗文化在累月经年的实践中缔造了其社会组织和制度文化,并创造了以民俗规训为核心手段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又反过来强化其民俗文化的社会功能,可以说,三锹苗族的社会文明史也是一部民俗文化的发展史。明清以前,中央王朝虽然将苗疆纳入国家版图,并依据管控程度将其分为熟苗区和生苗区,却迫于包括苗族先民在内的“蛮夷”的顽强抵抗和地域限制,不得不依靠当地社会内部的运作体系来治理,即采取“因俗而治”的策略。随着明王朝对西南地区的开拓,靖州正式卷入国家一统的漩涡中,大小起义经年不息,明王朝为压制“苗蛮”虽采取设立边墙、关隘等武力镇压的措施,但主要手段还是以招抚教化为主,可以说治苗之策沿袭了前朝历代“因俗而治”的内核。“因俗而治”肇始于周王朝并延续至今,可见民俗文化是不可或缺的一种社会控制手段,苗族能够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凭此在中心—边缘的权力结构中为自己铸立铜墙铁壁安于一隅,并借此在蛮夷杂处中最终成为“苗”之一族也是缘于此。民俗文化常常贴近于日常生活,内嵌于社会组织结构。在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苗族已经形成了“合款”这一组织,这是苗族最古早的社会组织形式,(1)如果没有被纳入汉王朝版图,苗族或许能够沿袭这一组织形式最终发展成为国家。合款的由来与母系氏族时期的祖先崇拜密不可分,事实上苗族民俗文化的基础就建立在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民间信仰中,这种信仰不仅融入了苗族的日常生活,还交融在合款组织结构中,在应对生活问题和传统事件上给予解释和指引,同时构建了苗族群体的宇宙观和生命认知图式。因此笔者以民俗文化在民间组织和仪式展演中的表现形式和功能彰显为本文的脉络,考察在历史中以及在当下苗族的民俗文化是如何在乡土社会中发挥社会治理功能的。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在苗族的历史经验和世代实践的整合下,民俗文化成为其社会运行的主要驱动,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其一,苗族民俗文化肇始于祖先崇拜,而传统苗族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为宗族,两者交织的民俗生活将祖先—家先—祀人统合在一个人神共存的空间中,这种宗族体系和共同的信仰形成了以血缘为界限的宗族圈。其二,苗族节庆仪式的集体性特点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宗族性特点使苗族人的仪式空间往往囊括了一个或多个村寨,并未局限在单个的家庭或家族,这种空间延展和整合不仅扩大了仪式场域,还将仪式实践变成集体欢腾,身处其中的人各自扮演着某种角色并各有其功能,形成了以地缘关系为界限的寨内圈,这种寨内圈的组织表现形式即是“寨老会”。其三,凭借合款组织的存在和姻亲关系的外延,仪式节庆或重大事件能将苗寨外部的成员裹挟其中,形成以血缘和地缘为界限的寨际圈。民俗文化犹如肯綮将上述宗族—寨老会—合款三种民间组织层级套合,并能依据现实需求弹性伸缩,对集体的社会关系和日常生活进行规范与调节,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