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条例
点击量:4778三峡大学图书馆欢迎全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向图书馆捐赠书籍、手稿等各种文献资料。
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我们将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一)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二)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三)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依据本馆入藏标准确定收藏的捐赠品,图书馆对其进行加工分编处理后入相关书库供读者使用;三峡大学师生、校友的著作入本馆特藏室。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二)破损图书。
(三)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四)內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五)不成套的图书。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凡属于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三峡大学图书馆将根据"不入藏捐赠品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三、不入藏捐赠品处理条例
(一)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或虽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的图书,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图书馆将其转赠其它单位或漂流书屋。
(二)淘汰: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四、受赠方式
(一)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三峡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
三峡大学图书馆一楼办公区105室
(二)邮寄:
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部
邮政编码:443000
(三)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人提取。
联系电话:0717- 6392085
感谢无私的捐赠者对三峡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支持!捐赠者将获得一份收藏证书,成为我们的荣誉读者,凭收藏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可免费入馆阅览;捐赠者名单在图书馆网页上公布。